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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手驾车须悬挂安全实习标志

2006-9-30 11:09:59
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,我市交警部门按上级要求,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“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,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”的规定。从10月8日起,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,必须悬挂统一样式的安全实习标志,否则执勤民警可依据有关规定,对实习期驾驶人驾驶车辆不按规定悬挂“实习”标志的行为,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。

  新驾驶员在实习驾驶时,将“实习标志”贴在或悬挂在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,其他车辆驾驶人看到后,可预先采取避让措施,以取得其他车辆驾驶人、行人和交通警察的理解与关照。行人见到贴有该“标志”的车辆时,也同样会提前采取避让措施,防止交通事故。

  “实习标志”可使实习驾驶员行驶范围相对扩大并得到他人的理解,为实习驾驶员从容处理各种道路情况创造了一定条件,帮助实习驾驶员顺利安全度过实习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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